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

民生领域广告发布要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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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丁艳冰)医疗、药品等广告发布前要进行审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教培广告不得含有保证性承诺......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民生领域广告的合规提示,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在提示中要求,民生领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提示中要求,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已通过审查的广告,应严格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不得擅自剪辑、拼接、修改。禁止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大众传播媒介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发布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虚构或者夸大其具有保健养生等功效。发布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动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焦虑、增强体质、治疗疾病功效;不得含有表示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内容等。

  另外,禁止在网络直播间和视频号等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和电子烟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和电子烟广告。考研、公考、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保过”“过线率”“上岸率”“官方指定”等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使用受益者形象或者名义作推荐证明。

  市市场监管局对涉及旅游服务、金融投资类、房地产等领域的广告发布等也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管监测力度,依法规范和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