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2025年2月11日新乡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乐新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省委“四高四争先”,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超常规推进中原农谷建设、实施六大攻坚行动、强化五大关键支撑,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持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乡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