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担当诠释法治温度 用实干绘就民生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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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宋明杰 王魁子 文/图

  时代浪潮奔涌向前,法治之光熠熠生辉。

  审判与执行,是一个法院最重要的工作指标。“审”衡量司法公正,“执”体现群众利益。2024年,卫滨区人民法院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全年受理各类审执案件8832件,审执结8259 件,同比增长9.79%,多项关键指标表现优异。这背后,是卫滨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勇担公正司法使命的生动实践。

铸牢信仰之魂夯实司法政治根基

  党旗所指,法徽所向。卫滨区人民法院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引领司法事业发展的“指南针”。2024年,该院共召开55次党组会,开展26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每一次会议、每一次学习,都如同为干警们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稳步前行。

  “我们要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党建深度,聚焦服务、解决难题的党建力度,与关注群众、司法为民的党建温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具有法院特色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激发基层活力动力,凝聚起抓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卫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倩多次在该院全体大会上强调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警要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党建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该院精心谋划,创新学习模式。通过“逐字逐句学”,引导班子成员深入研读党纪条例;开展“新旧条例对比学”,让干警们明晰党纪的演变脉络和重点要求。该院全年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8次,学习过程中大家积极分享心得、交流感悟,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不仅如此,王倩还充分发挥党组带头示范作用,亲自走上讲台,为全体干警讲授纪律党课。在题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铁军》的党课上,从全面落实“六项纪律”要求出发,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她结合生动的案例和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解读党纪法规,让纪律红线深深扎根在每一位干警心中。

  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卫滨区人民法院展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于上级交办的35项任务,建立详细台账,明确任务要求、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实施严格的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任务高效完成,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和司法为民的担当。

护航经济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卫滨区人民法院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积极作为,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在司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8起业主起诉某置业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涌入法院。业主们按约付清房款,却迟迟未能等到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备案。卫滨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区问题楼盘化解工作专班展开调查,经过多轮沟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房地产项目的平稳推进,优化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卫滨区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领导表示,这类案件的成功调处,充分展示了法院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王军审判团队受理了朱某诉新乡市胖东来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胖东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朱某多次购买胖东来生鲜产品,因冷冻后包装盒出现白色颗粒物,要求告知成分。经过选择不同鉴定机构的多次检测,鉴定其为动物脂肪,但朱某仍不认可,遂诉至卫滨区人民法院。

  胖东来作为享誉全国的流量商超,需要法律保护;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也同样需要法律保护。作为法院,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又要以法律为基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法官在审理后认为,消费者对产品提出的异议,经多次鉴定均属于正常,既体现了胖东来以产品质量赢得消费者信赖的诚信,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正常权益和知情权,依法驳回原告诉求。

  该案裁判文书入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这不仅体现了该院将严谨公正的态度贯穿审判全流程,更是该院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营商环境良性循环、维护营商环境和谐稳定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

  企业所需所盼在哪里,法院的工作切口就对准哪里。卫滨区人民法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视为“一把手”工程,融入法院核心工作。该院出台《“法润民企 护航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法护营商”“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行24次,执行到位460余万元。积极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50余家企业收集意见和建议,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法院行”活动,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营商环境好不好,最终要看市场主体的感受。卫滨区人民法院始终从企业所需所盼的角度出发,秉持公正高效原则,全年共审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纠纷3266件,结案标的总额38658万元,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923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10557万余元,用实际行动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助力民营企业在市场浪潮中稳健前行。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征程中,卫滨区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涉企纠纷调解机制,对接工商联等单位,设立调解工作室,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优先机制。2024年,该院成功调解涉企案件800余件,涉企案件简易、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高达95.47%,调撤率达到70.8%,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聚焦创新保护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2020年5月,卫滨区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作为新乡地区唯一一家管辖新乡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等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法院,为强化涉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力中原农谷建设,在中原农谷核心区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开启了服务中原农谷建设的新篇章。

  在原告广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中,广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某绿宝”牌水溶肥料为注册商标,二被告未经许可,在同类产品上擅自使用“某绿宝”字样,致使公众混淆误认。原告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被告诉至卫滨区人民法院。为达到审判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卫滨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将此案开展巡回审判并公开审理,邀请十几家入驻中原农谷的肥料、饲料企业代表参与现场观摩。

  庭审中,原被告充分陈述诉求与答辩内容。在法官主持下,公证封存包裹当庭开启,将侵权产品与原告产品一并向企业代表展示。随后,法庭依据双方证据展开调查与辩论。庭审结束后,代表们热烈讨论,对商标侵权判定及商标保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中原农谷作为河南省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核心承载区,对推动中原地区农业现代化转型意义重大。卫滨区人民法院每个月都会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中原农谷核心区域,开展巡回审判、走访调研、企业培训、宣传普法和交流讲座等活动,延伸知识产权保护触角,为中原农谷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截至目前,已为90余家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赢得了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

  2024年,卫滨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惠萍审判团队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该团队撰写的雷某、冷某侵犯著作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入选2023年度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树立了标杆。

  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前沿阵地上,卫滨区人民法院持续发力,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2023年至今,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17 件。同时,该院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为创新成果提供坚实的司法保护,通过庭审观摩、现场授课、参观知识产权展览室、模拟法庭、座谈会、上街普法宣传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

  日化用品是我们日常的亲密伙伴,不可或缺。然而,总有一些不良商家,为了一己私利,将假冒伪劣的日化产品混入市场,侵蚀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纯净。

  卫滨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广州某洁有限公司诉零售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商标权系列案件时,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案件不仅仅是孤立的商业纠纷,而是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紧紧相连。

  为保障群众用品健康安全,卫滨区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行政执法司法建议,一场为期一个半月、针对日化用品零售业的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强势开启。这是卫滨区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担当的生动体现。

  在2024年9月第47个全国“质量月”中,该案例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人文关怀

  “太感谢卫滨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了,没想到20天就拿到了13万余元赔偿款。”申请执行人胡某激动地说。

  在卫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原告胡某与被告刘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时,执行干警发现被冻结账户内存有员工薪资。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前往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并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解释法律规定,协助其分析当前面临的问题。

  经仔细研判,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有一笔债权即将到期。随后,执行干警积极协助该公司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促使相关企业提前支付债务。这一举措不仅确保了员工薪资的正常发放,还一次性将13万余元的赔偿款执行到位,并顺利支付给了申请人胡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破解执行难题,卫滨区人民法院制订了《执源治理工作方案》,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全年执结案件1697件,执行到位21435万余元,执行案款发放平均用时同比缩短6.04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在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体系中,未成年人保护始终占据着重要地位。

  2022年5月,卫滨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设立“青果”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该工作站集多种功能于一身,依托“圆桌式”法庭和调解室,关注涉少案件监护人教育问题,帮助当事人理性解纷,建立联动、培育、回访、转化机制,联合多部门,聘请9名指导师,跟踪指导令落实,结合帮教救助工作并定期总结。

  通过梳理案件发现,离异家庭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风险高。因此,该工作站将关注点拓展到涉未成年人民事、家事和执行案件,实现从挽救到预防的职能转变。

  据了解,该工作站涉少民事案件坚持全程调解,刑事案件秉持“教育、挽救、感化”原则。截至目前,共受理涉少民事86件,调撤63件,调撤率73.25%;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8件9人,服判息诉率100%。

  “小案”背后关系着“民生大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美好向往。卫滨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办好每一件涉民生“小案”。2024年,依法审结婚姻家事、医疗、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357件。家事审判团队制发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合辖区仲裁委开展劳动争议专项调研,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辖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起交通事故,双方送来锦旗。

2023年1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开车在某村口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卫滨区人民法院平原法庭法官田新萍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分析案情,考虑到该案具有教育意义,遂决定开展巡回审理,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并邀请去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的群众参加旁听。

  田新萍在庭审中发现,被告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足以全额赔付原告损失,便以此为切入点展开调解。田新萍先依法核算出原告车辆受损金额,然而被告要求原告赔偿自身车辆维修费用,双方意见不一,情绪激动。田新萍耐心释法明理,化解矛盾,最终促使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主动撤诉,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相约共同为法官送来锦旗。

  这是卫滨区人民法院平原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体现。去年以来,卫滨区人民法院平原法庭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深度参与“三零创建”与无讼村(社区)创建,成功入选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2024年,卫滨区人民法院开展5次巡回审判、乡村调研及调解员培训等司法活动,举办2次法庭开放日,并邀请人大代表、群众旁听庭审,发出2份司法建议,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典型案例”专栏,发布19件案例,以生动实务案例强化普法宣传,为基层社会治理增添活力。

  过去一年,卫滨区人民法院成绩斐然:1个集体获得“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4个集体获得市级荣誉表彰,5位干警斩获区级以上个人荣誉......

  这些荣誉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高度认可,更是卫滨区人民法院整体实力的有力见证。

  立春已过,草木萌发。站在二十四节气的首端,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干警精神饱满、斗志昂扬。新的一年,他们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勇担公正司法使命,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砥砺奋进,为辖区的繁荣稳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续写更加辉煌的司法为民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