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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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改荣)2024年12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瑞霞、武胜军、郑援越、翟洪凯、牛晓辉、王保明,秘书长范士富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军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涛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就进一步做好明年工作,王乐新强调,202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顺利收官、“十五五”谋篇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盯超常规推进中原农谷建设、实施六大攻坚行动、强化五大关键支撑,把党的要求、发展大局、群众呼声与人大职责更加紧密结合起来,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
会议还对《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