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阳光呵护青少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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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艳冰

  “只要你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你还会是一名阳光少年......”这是长垣市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刘佳美3个月前写给误入歧途少年小黄的信。这封1000多字的手写信字迹清秀,情真意切,满载着刘佳美对小黄的关怀和鼓励。

  近日,刘佳美再次联系小黄,得知他已经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小黄说,他今后一定努力工作,不辜负父母、法官的殷切期望,给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两年前,还未成年的小黄因为一时虚荣想买名牌手机,便伙同他人实施盗窃,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刘佳美说,案件审理结束后她给小黄写了一封信,并多次和因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孩子的小黄家长联系,沟通交流如何引导教育小黄的问题。

  审判不是终点,为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法官们倾注了大量心血。长垣市人民法院针对涉少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机制,坚持案件办理与推进治理并重,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维护、刑事犯罪预防惩治和公共利益维护为落脚点,以案件审理为切入点,针对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家庭教育、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新方法。

  未成年人犯罪多和家庭教育不当及监护人管教不严有关。长垣市人民法院联合长垣市人民检察院、长垣市公安局、长垣市司法局等7个单位共同组建家庭教育指导站,并把该站点设在长垣市法院,积极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利用司法建议“小切口”,积极建立未成年人“大保护”。长垣市人民法院先后就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及宾馆未登记、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堵塞犯罪漏洞。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而家庭的和谐稳固,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作为婚恋家事专业化法庭,获嘉县人民法院史庄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力争让司法活动对青少年的影响降到最低。

  “在一起孩子的爷爷奶奶向孩子母亲追索抚养费的案件中,法院了解到因孩子父亲亡故,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孩子母亲因争夺孩子抚养权产生矛盾,无法探视孩子的母亲一气之下也多年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史庄法庭庭长贺雪娟说,考虑到双方都很爱孩子,法官多次联合村妇女干部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深受感动的孩子母亲将抚养费送到法庭,法官也妥善解决了孩子母亲探视孩子的问题。

  史庄法庭创新“三+”模式,通过“诉前调解+心理疏导”“多元参与+家事观察员”“司法建议+培训指导”,有效化解婚恋家事纠纷,实现了为“家庭疗伤、法院减负、社会减压”,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了健康的成长环境。2022年,史庄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光荣称号。

  用法治阳光雨露,呵护祖国的花朵。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市法院共有228人担任各级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并开展了“反欺凌、防性侵”送法进校园、进乡村及帮扶帮教系列活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政协提起的《关于完善我市未成年罪犯帮教机制的建议》提案获得采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