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批全省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
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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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琚铭洁)11月19日,记者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悉,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通知,决定在新乡等33个城市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我市为全省唯一入选城市。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围绕知识产权全链条,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该局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先后开设综合服务窗口,开展专利预审、咨询指导、维权援助、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专利导航预警咨询等服务,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一窗通办”;同时,加快推进国家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工作,为创新主体提供技术信息检索、创新支持、知识产权培训等服务,助力其提升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持续完善全市知识产权服务网络体系,在各县(市、区)设立46个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调解及维权援助工作站以及31个知识产权服务窗口,提供事项咨询、侵权维权、侵权简易解释、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等基础业务服务。
据了解,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纳入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也是全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此次试点将重点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制度模式标准化、实施运行规范化、办事程序便利化,旨在强化普惠服务保障,突出服务重点,促进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设,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下一步,我市知识产权部门将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实现公共服务标准统一、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区域公共服务发展平衡,更好满足创新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乡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