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热力:做实做优供热服务用心用情温润新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Array
华电热力领导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Array
Array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崔敬 通讯员 张蕴琪 文/图
凛冬将至,随着我市气温的大幅下降,新一轮的供暖季即将到来。热网供水升温、压力上升、室内温度小幅升高......新乡华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热力)已正式开始热态运行。
截至11月10日,华电热力整体供热能力充足,调度中心实时监控,供热管家全员在岗,5190000、5192114供热服务热线畅通,随时为用户提供暖心服务,确保全市人民能够度过一个温暖、美好、幸福的冬天。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供热发展“提质”
作为承担新乡市区近一半供暖任务的企业,华电热力始终以保民生为第一要务,高度重视保供保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至上、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作为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不断加强“华电热力、守护蓝天、温润新乡”服务品牌建设,积极践行央企社会责任,致力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努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华电热力已建成一级热水管网106.05公里、联网面积突破2230万平方米,投运换热站263座,逐步构建起“华电热力、守护蓝天、温润新乡”的服务品牌体系,并将党建与服务品牌建设深度融合,结合服务窗口实际情况组建青年党员技术团队,把党员推上生产经营一线、难题攻坚一线,不断破解供暖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努力交出一份政府放心、社会认可、百姓满意的答卷。
以高质量检修筑牢供热设备保障
为确保2024年~2025年供暖季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华电热力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结合问题台账完善设备检修计划,针对供热管网、换热站及责任小区的各类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共检修换热站263座、换热站所带的二次管网小区及一次管网井室492个,消除重点缺陷400多条,针对检修完成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多维度复查,从设备稳定性层面全力保障居民温暖、安全过冬。
根据二次管网建设进度,11月15日,预计可新投运牧野崇文、开鸿和院、四季城等换热站,新增联网面积42.74万平方米。10月8日起,华电热力组织二次管网试水试压,完成已投运换热站和满足投运条件新建换热站的调试工作。11月2日起开始一次管网注水冷循环,11月10日起逐步升温热态运行,按照市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工作安排做好供暖准备。
以高质量服务打造7×24“运管服”
华电热力严格落实《新乡市水电气暖网等公共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补充完善办事指南,优化报装流程,在客服大厅设立“水电气暖联办”窗口,助推实现“一窗受理”,解决企业群众多次跑、多处跑的问题,提高供暖报装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此外,华电热力做优7×24小时“不打烊”线上服务区,及时完善微信公众号功能水平,依托手机端、电脑端等平台开发应用小程序,将自助报修、自助报停、自助开票等功能融入微信公众号平台,同时增添客服坐席、改造服务中心,确保供热服务热线24小时不间断服务,以“精心、诚心、尽心、暖心”的服务理念,全力回应用户诉求。
在片区服务方面,华电热力严格按照《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新乡市市区集中供热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片区服务站建设相关工作,对现有片区服务站进行更新改造,使用户工单受理更快捷、高效,同时修订工单处理管理办法,完善服务优劣评价、奖惩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居民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打通供热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助力便民“零距离”。
相关提醒:据了解,今年我市供暖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共计120天。如遇异常气候,将根据我市通知适当调整供暖时间。
目前,华电热力供暖交费已经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因供暖初期客户交费时间集中,为保障广大市民正常用暖,请尽早交费,热力公司将在48小时内为您开栓。
如市民今冬出现供暖问题,可随时致电5190000或5192114客服热线,或在“新乡华电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报修。华电热力测温流程及减收规定
今年供暖季,如用户室内温度偏低,可向热力公司提出测温申请,根据《新乡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节选):自居民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热费。室温14摄氏度以上不足18摄氏度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温不足14摄氏度的,按日免收热费。
1.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向热力公司(电话:5190000或5192114)提出测温检测要求后形成工单,热力维护工作人员接到测温要求的工单后,应在12小时内与用户联系现场测温事宜。
2.测温流程:①用户阅读测温流程并签字同意。②工作人员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必要时影像留证并由用户签字确认。③测温必须连续进行,每天1次,测温达到18摄氏度及以上时停止测温。如满足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之后执行每周测温3次,两次测温间隔不得超过3天。如因用户原因中断测温则需在测温单上做好记录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3.测温结束后,用户如再次测温,需重新发起测温要求。
4.如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如对测温结果不满意,又不能给予正当合理的理由,或对测温单拒不签字的,视为放弃测温要求,不作为测温减收的依据。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5.减收热费所需要的完整资料:申请测温的工单(电话:5190000或5192114)、用户签字的测温流程单、用户室内设施检查及测温单。
6.如对以上内容存有异议,可以拨打电话5190000或5192114进行咨询。如未得到用户满意的答复可以向热力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事务中心供热事务科投诉或者拨打电话12319、1234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