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高庄乡秸秆禁烧“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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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以来,辉县市高庄乡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辉县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落细秸秆禁烧措施,全力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该乡党委、政府优选乡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等部门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工作专班,配备5辆宣传巡逻车辆,入村宣传督导,严格落实“日调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村大喇叭早、中、晚播放秸秆禁烧宣传录音,在醒目位置悬挂禁烧条幅,持续扩大宣传效果,不断推广秸秆禁烧、秸秆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浓厚氛围。

  强化巡逻,筑牢防线。该乡严格落实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度,配备齐全灭火工具,加强村内巡逻,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充分发挥蓝天卫士、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确保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理。

  统筹协调,集中清运。该乡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村“两委”、党员志愿者,动用机械,对散落路边、田边、村边、户边的秸秆废弃物等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全力以赴开展秸秆集中清运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焚烧隐患。截至目前,该乡共发动党员群众300余人,出动清运车辆130余台次,清扫清运秸秆及杂物垃圾40余吨,秸秆禁烧工作和人居环境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该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组织乡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警队联动,协同发力,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督导检查;严格执行《高庄乡村干部包地块管理办法》,对村庄交界处发生火情,予以同等双向追责处理;对禁烧工作不负责、渎职失职相关责任人,移送乡纪委追责问责;对故意焚烧秸秆造成火情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严格的纪律,做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刘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