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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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纪实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团结带领全系统党员干部以大视野大格局认识工作、大责任大担当谋划工作、大魄力大决心推进工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该局先后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党的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该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连续2年被市委确定为优秀等次。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连续3年全省优秀。

  融入大局,在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跨越

  新征程上,市司法局党委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中原农谷蓄势突破,制定出台了《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实施法治保障中原农谷十项措施,设立中原农谷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领先制定《新乡市司法局关于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组建涉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服务人才库,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3项举措,并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行动。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该局连续3年在全面依法治省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通报表扬。

  践行使命,在推进社会高效能治理上实现新跨越

  新征程上,市司法局党委贯彻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乡贡献力量。

  打造“枫桥经验”新乡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982个、人民调解员14220名,实现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作用,筑牢守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基层治理效能全面提升,辉县市洪州司法所警调对接“预、排、化”工作法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

  深入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6个(其中国家级22个),培养“法律明白人”24703人,该局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围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发言。

  利民为本,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实现新跨越

  新征程上,市司法局党委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利民为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动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提质增效。

  律师队伍持续发展壮大,现有执业律师1835人,担任全市1100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事业单位重塑改革中闯出新路,新成立全供事业性质、编制12人的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法律援助工作连续两年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实事。市、县两级设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社区矫正机构,核定编制165名,招聘社工210名并落实待遇,省司法厅领导赞誉“新乡市在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上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市司法局着力将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实现全覆盖,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司法蓝”成为为民服务的一道美丽风景。

  (秦文胜 刘琼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