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电池厂区域项目安置房交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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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被征收人:
新乡市红旗区电池厂区域项目安置房8号楼、9号楼已具备交付条件,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9月20日起,分批次向选择安置房的被征收人交付安置房屋,请被征收人在收到指挥部通知后,按照指挥部通知的时间前来办理交付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时间安排
1.具体交房日期以指挥部通知为准。
2.办公时间:8:00至12:00,15:00至18:00。
二、交房地点
新乡市金穗大道中段星海假日王府9号楼1楼。
三、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1.补偿安置协议上所列被征收人应全部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如被征收人无法到场,委托他人办理收房手续的,需办理真实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样本可以到指挥部领取,委托书需另附委托人签署委托书时的视频或照片),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被征收人已经去世的,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需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具体可向指挥部进行咨询)办理交房手续。
如因特殊原因被征收人无法到场的,其相关人员需提前到指挥部现场咨询。
2.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差额款缴纳收据(指挥部退款的不用提供)等相关材料。
3.结算临时安置费和建筑面积差额后,指挥部应向被征收人退款的,需提供被征收人名下中原银行一类储蓄卡复印件(注明户名、银行卡号和开户行名称),用于指挥部向被征收人统一转账退款。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四、其他
1.根据安置房实测建筑面积进行现场结算后,需要补缴差额款的,被征收人需缴清差额款后,方可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2.临时安置费支付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3.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399号红旗区电池厂区域项目改造指挥部。
联系电话:0373-5011501
新乡市红旗区电池厂区域项目改造指挥部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