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法院

以“调”解纷助企纾困用“法”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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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延津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而且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

  原告彭某经营日用品批发生意,自2021年以来,一直为被告某超市供货,经双方结算,被告某超市共欠原告彭某货款23085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延津县法院。

  该院在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告、被告双方均为民营经营主体,且双方争议不大,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确保民营企业正常经营。为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院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到该案后,认真审阅案件卷宗,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和意见,迅速厘清证据脉络和案件基本事实。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不支付货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诉讼程序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另一方面希望原告体谅被告的经营难处,给被告一定的时间筹集货款。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认识到和解才是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的最佳办法,只有继续合作才能实现长久共赢。最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放弃部分货款,被告当场将剩余货款一次性付清,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院工作齐声称赞。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捷,既依法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长健 赵家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