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社+工会”化解劳动纠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社和工会在协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基础性作用,近日,延津县人社局与延津县总工会联合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7月29日,延津县人社局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咨询者郭某称其在延津县某私立学校担任英语教师三年,于7月初突然接到校方电话,告知其下学期不用再去上班了。当向学校询问辞退原因时,校方含糊其辞未明确表示。郭某认为校方在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被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得到相应的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多次沟通无果。同时,郭某得知校方在辞退其本人后又在招聘同岗位教师,于是向该县仲裁委咨询可否协调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获得相应的赔偿。在得到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后表示会慎重考虑下一步打算。郭某于8月7日向仲裁委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涉案学校支付暑假期间的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24000元。仲裁委工作人员经过分析研判,认为郭某的初衷仍是继续教学,在学校继续招聘教师的情况下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决定邀请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进行协调处理。其间,该中心调解员与仲裁委工作人员多次与案涉学校领导电话沟通,并邀请双方当事人于8月13日在调解中心面谈。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学校同意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支付暑假期间两个月的工资,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据了解,8月份,该县人社局和县总工会已联合处理三起劳动争议案件。
(齐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