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巡视新乡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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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巡视组于2024年7月30日起,对新乡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视期间共设立五种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信访。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