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对园地林地草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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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完善我市自然资源资产定级价格评估体系,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质量分布及资产情况,近日,我市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新乡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我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采用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估价基准日为2023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评价对象为市辖区内全部园地林地草地,主要成果包括地类、权利类型、地价内涵、地价水平等内容。

  该成果是我市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第一次开展制定,也是全省第一批完成公示,对完善自然资源价格评估、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维护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不断深化和完善,我市将加强对园地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持续保障集体利益不受损,国有资产不流失,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丁启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