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政务公开工作获省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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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结果的通报》。延津县政府办公室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评估表现突出单位。

  近年来,延津县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延津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以最符合群众意愿、最贴近群众生活、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连续2年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中位列第一。

  一是规范建设“高标准”。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50条,涉及基本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扩大有效投资等多个领域;向市政府上报高质量信息310条,被采用212条;在原有23个重点领域公开基础上,新增1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新增新闻出版、旅游等7个板块。

  二是阳光政府“亮形象”。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46条,依法依规办理完毕;依托“领导信箱”“在线访谈栏目”,及时了解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2023年共收到来信327封,办结率100%,发布《延津人社》6期;增加政民互动满意度评价功能,收集群众评价和回应机制,完善政民互动专区建设;拓展政策解读多元化,2023年解读政策文件54件,其中文字解读16件、图片解读35件、负责人解读3件,实现重要政策解读全覆盖。

  三是组织完善“有能力”。2023年以来,参加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检查和培训3次,开展全县范围内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受训人员340人次,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对全县实现“点对点”指导工作50余次。

  下一步,延津县政府办公室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持续推进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