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执法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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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我市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0个,其中市支队1个、县(市)大队8个(平原示范区为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执法科),受本级农业农村局委托,集中行使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肥料、农药、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露天焚烧秸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权。截至目前,全市核定执法事业编制330名,实有执法人员179人,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统一配发到位。其中市支队于2020年10月底正式组建,核定编制43名,目前在编25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24人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涵盖农学和畜牧兽医两大类;现有询问调查室、投诉举报室、扣押物品保管室、办公室等业务和办公用房20间;配备有执法无人机、执法冲锋舟、望远镜、夜视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摄像机、照相机、户外电源、电脑、打印机和复印机等各类执法设备120余台,有力保障执法工作有效展开。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行动

  一是常年保持打击涉农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高压态势。按照省、市执法工作部署,逐年加大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坚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监督检查、种业监管、“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定期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通报,点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2023年,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办各类涉农行政处罚案件204起,案件数量较2022年增长近14%,较2021年增长近58%,较2020年增长近168%。

  二是切实发挥市本级综合执法领头羊作用。市支队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细化市本级执法人员分工,努力破解执法人员少而执法任务繁重的矛盾,组建完善“种子类”“农药、肥料和渔业类”“兽药、饲料和畜牧类”“动物防疫和畜禽屠宰”等执法小组,执法力量下沉一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成立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29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00余个次,办理群众投诉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上级或其他部门转交和检查发现违法线索240余件,直接查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16起,罚没金额约109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贯彻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监管对象意愿开展行政指导。截至目前,已开展行政指导39起,监管对象满意度100%。

  规范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在梳理已有行政执法规定或规范的基础上,我市相继出台《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打联动制度》《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礼仪规范》《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执法制度,有力规范提升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二是大力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市支队每年制订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线下或线上培训。2021年以来,已组织举办农业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3期,邀请行业执法专家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骨干进行集中培训300余人次,有效提升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持续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大练兵”。每年制订“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立足岗位,全员参与,注重实效。坚持把政治练兵、专业练兵、实战练兵、军训练兵、竞技练兵等贯穿于全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执法技能,强化队伍规范化建设。支队成立以来,两次在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活动中荣获集体三等奖,连续3年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案卷评查中获评优秀案卷,连续2年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案卷评查中获评优秀案卷。2022年6月,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2022年12月,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2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6月,支队作为单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此外,支队4人入选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3人入选省农业农村厅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名单。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郭英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