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政服务管理 保障救助人员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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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王芳

  民政救助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对民生工作的重视,民政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民政工作与财政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提高认识,加强经费管理使用。结合我市救助工作实际,规范为困难群众服务的民政服务机构经费管理,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建立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机构管理和经费保障,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正常运转。

  解放思想,创新救助工作模式。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选择,确保救助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救助工作,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救助格局。

  规范管理,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救助工作水平,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工作做实做细。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共同探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让救助工作更加贴心、更加温暖,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