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立高级中学被授予『新乡市文明校园 』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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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命名2023年度新乡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撤销部分村镇单位校园荣誉称号的决定》,新乡天立高级中学被授予“新乡市文明校园”称号。这是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一直以来,新乡天立高级中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以及省、市主管部门关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学校建设发展、改革创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全领域、全过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道德、师德师风、校园文化、校园环境和阵地管理等方面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厚植文明沃土,滋养文明之花。新乡天立高级中学荣获“新乡市文明校园”称号,是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全校师生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下一步,学校将围绕创建标准,进一步拉高标杆,完善机制,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让文明之花开满校园,以澎湃的精神力量助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