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凡伟(身份证号:419005197011037537):
自2017年7月以来,我单位根据你此前向单位提供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均未能与你取得联系。请你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如到期仍然未能到单位说明情况,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联系人:于涛。联系电话:15090370133。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