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领导到长垣市法院调研诉源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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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魏明哲)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到长垣市法院调研诉源治理工作。
在恼里派出所和恼里司法所,王静详细了解开展诉前调解及警调联动工作机制等情况,并实地查看恼里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听取法庭开展“立审执”一体化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王静强调,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的诉源治理主体责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格局。要建立常态化会商通报机制,定期将民间纠纷成讼情况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共同分析研判,定期会商,合力化解纠纷。要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及机制建设,切实落实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责任。法院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统筹下,联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政法各单位整合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四级非诉解纷力量,完善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全面动态排查矛盾纠纷。要加强法庭建设,做好对基层调解、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持续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调解组织成员进驻人民法庭,强化与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的直接对接、联调联动。要加强与村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综合治理力量的常态化联系,尽最大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