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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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市政府下发通知,《新乡市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经2024年3月22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通过,要求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措施》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措施》制定背景

2023年1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72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市畜牧业发展现状,我市在资金政策、金融保险、畜禽种业、产业发展、组织保障五个方面提出11条措施,推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措施》内容分为五个部分11条。

一是资金政策上(第一条)。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各地存在不同程度畜牧项目资金支付缓慢情况。《措施》要求各县(市、区)理清历史欠账,推动涉牧项目建设、资金落实。

  二是金融保险上(第二、三条)。为纾解畜牧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措施》从加大担保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省级“贴息办法”要求,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开发快捷高效、手续简单、费率低的信用贷产品,拓展现有畜牧业金融产品业务,扩大畜禽保险覆盖范围等多个方面,降低畜牧养殖企业融资压力。

  三是畜禽种业上(第四条)。主要是发挥中原农谷优势,完善地方保种、科研育种、性能测定、繁育推广、大数据网络和疫病防控“六大体系”,建成畜禽种业全链条产业体系,带动全市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产业发展上(第五、六、七、八条)。通过利用涉牧项目资金,支持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推广普及畜牧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提高我市畜牧业标准化水平。注重强化宏观调控。严格落实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和生鲜乳喷粉收储政策,稳定畜产品供应。扶优培强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品牌化提升。注重龙头企业培育,从政府引导、项目谋划、政府债券支持、优惠用电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重点扶优培强龙头企业。加强品牌保护,组织我市畜牧企业参加大型展会,加强宣传展销,提升我市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提高我市畜产品品牌影响力。

  五是组织保障上(第九、十、十一条)。重点加强畜牧业生产监测体系,强化相关部门监测数据共享共用,引导养殖场合理安排生产。强化畜牧产业用地保障,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技术支撑、质量保障等措施落实,合力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关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