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伞 护青春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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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


  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近日,辉县市检察院干警走进辉县市第三幼儿园、辉县市合园双语实验小学和辉县市文昌中学,根据孩子们的年龄段及心理、生理等不同特点,为学生“量身定制”了专属的法治课程,向师生送去了一份普法宣传“大礼包”。

  大手拉小手 带着萌娃学安全

在辉县市第三幼儿园,干警考虑到幼儿的特殊年龄段和认识能力,便以讲述小故事、学唱儿歌等方式,将法律知识、安全知识融入其中,寓教于乐,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活动现场还采取提问、现场展示、奖励奖品的方式,有效提高了小朋友学习自我保护知识的积极性。

  同时,干警也为教师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指导教师在工作中做好幼儿法律知识的引导者和身心健康的保护者。

  拒绝校园霸凌 守护青春净土

在辉县市合园双语实验小学,干警通过PPT穿插真实案例的方式,将枯燥的法律知识融入轻松的教学场景,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霸凌,遇到校园霸凌应该如何避免遭遇侵害,以及遇到不法侵害时正确的处理方法等,教育同学们要珍惜学习机会,提高辨别能力,谨慎交朋友,切莫虚荣攀比,要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

  “同学们,你们想做怎样的人,一包干脆面一捏就碎,就像软弱的人,而石头则坚硬无比,象征着坚强的人......”面对干警提出的问题,同学们积极举手回答:“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通过干脆面和石头的比喻,干警引导同学们认识到内心的强大与勇敢是对抗欺凌最有效的武器。

  轻松互动式的普法方式,瞬间活跃了小课堂的气氛,让同学们在参与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同时也在同学们心中悄悄播下了法律的种子。

  此次活动让同学们认识到了校园霸凌的危害,知道了当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不要一味软弱、退让和欺瞒,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了未成年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校园霸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与法同行 做阳光少年

  在辉县市文昌中学,干警结合办案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从刑事责任年龄讲起,围绕青少年常见违法犯罪以及校园霸凌的预防和应对等内容,通过场景模拟、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同学们普及了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分析了什么是聚众斗殴,聚众斗殴发生的原因、后果及如何远离聚众斗殴。

  “同学们要怎么做才能做好自我保护呢?”“有没有哪位同学目睹或者经历过校园霸凌?”随后进行的互动问答环节更是掀起了活动的高潮。同学们的回答略显稚嫩却又真诚,干警们现场答疑严谨幽默而又鞭辟入里。在一阵阵欢声笑语中,同学们既解除了内心的疑惑,又学到了实用的法律常识。

  最后,该院干警寄语全体同学不做暴力的实施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要懂得自我保护,要遵纪守法,做到既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能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今后,辉县市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针对性地定制法治课程,从“你听我讲”单向式灌输向“你需我讲”互动式普法转变,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裴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