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清明假期安全文明出游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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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4月1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确保清明假期出行安全,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从出行规划、交通安全、火灾隐患、高风险项目、自身权益等方面,温馨提醒在清明假期出门的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防护,安全出行、文明旅游。

  合理做好行前规划。密切关注外事、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发布的提醒信息,随时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道路交通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合理规划线路。出行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旅行社,自觉抵制以“低价”“保健”为噱头的各种虚假宣传,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自驾出游前,仔细检查车况、检查相关证件及保险是否在有效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前规划好线路和出行时间,尽量避开热门景点和出行高峰时段,错时错峰出行。

  谨防消防火灾隐患。进入山地型旅游景区、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参观游览时,请勿携带火种。不在草木繁茂、树叶堆积

等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警示的区域吸烟、烧烤或者使用明火。不得擅自违规施放孔明灯、氢气球,不得燃放烟花等。

  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谨慎参与涉水、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项目,主动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保险。自觉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导游、志愿者的引导和安全提醒。自觉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禁令,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无人岛、公共海滩、“网红景点”等不明区域开展探险、观光、戏水、露营等活动。

  倡导文明安全出游。树立文明出游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当地的风俗民情、宗教信仰;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文明就餐,践行“公筷制”和“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规范处理垃圾,爱护生态环境;讲究卫生,举止得体,拒食野味,理性消费,自觉践行文明旅游,塑造良好旅游形象。

  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在旅游途中遇到困难,及时寻求导游、领队和组团社的帮助。发生分歧时及时与导游、领队进行沟通。发生纠纷时,应冷静应对,理性维权,注意留存、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待安全返程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旅游投诉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