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县区大数据审计面临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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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审计局 刘先芸
摘要:推广和应用大数据审计,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县区审计机关应加快建立审计数据系统,实现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县区审计机关;大数据应用;信息化审计
大数据审计可以概括为利用新的处理模式,新的数据整合方式,将现有的或新构建的审计模型等审计软件工具整合,进行数据采集、管理和处理的集合。审计署“十三五”规划中指出,我国将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通过构建审计数据系统,形成“国家审计云”,推动实现审计全覆盖。
1.县区数据审计面临的现状
2021年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印发《“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审计技术方法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但由于县区审计机关受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条件限制,大数据审计在推广上仍面临诸多挑战,亟需研究解决。
1.1数据意识不强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数据审计工作迫在眉睫,但部分县区政府对审计大数据建设认识不足,认为是上级部门的事,县区审计机关建设大数据审计为时尚早,进而导致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缺乏动力和紧迫感。二是行动落实不力。大数据审计优势越来越明显,但很多县区级审计部门的大数据审计运用仍停留在纸面上。人力、物力和技术的配备不足,导致审计人员数据收集、采样和分析不全面、效率低。
1.2数据人才匮乏
人才问题是目前县区审计机关在大数据审计工作中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一是总量不充足。基层审计机关在愈来愈繁重的任务下,数据手段缺失,审计工作量激增,待遇低,成长渠道狭窄,致使基层审计机关留不住“专精尖”人才,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结构不合理。县区审计机关人员梯次结构不合理,老化问题突出。以本单位为例,年龄在45岁以上的占70%,35岁以下骨干人才紧缺。能够独立完成数据挖掘、分析和运用的审计人员更是凤毛麟角,限制了县区大数据审计开展。
1.3信息建设滞后
目前县区审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上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基础设施不匹配。县区审计机关受财力限制,计算机等硬件设施配置不高,数据采集、分析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无资金保障,致使大数据审计工作开展迟缓。二是信息共享不顺畅。从目前各部门采集的数据情况来看,数据标准不统一、分析融合难,缺少通用采集标准,导致数据共享难。三是审计质量不高。现阶段无论是数据的采集、处理和转换,还是大数据分析、疑点核实等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对数据抓取、预测分析、模糊匹配等技术的应用整合度不高,导致无法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状况,影响审计质量。
1.4体系建设不配套
数据审计顶层设计不足,亟需构建一个统一标准、运行高效、保障到位的信息体系。一是制度建设不规范。审计数据的统一性、规范性、准确性、保密性及安全性需要通过制度规范。政府缺乏保护公共信息资源并开放使用的制度性文件。二是法律规定不具体。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大数据技术在审计中的应用做出明确指导,这使得大数据审计取证缺乏法律支持,从而导致一些大数据审计方法的合法性遭到质疑。
2.县区大数据审计工作对策
大数据审计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基层审计机关应立足实际,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
2.1创新思维,推进数据审计
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大数据审计置于县区审计机关重要战略位置来抓。一是提高认识,实现审计思维转变。树立数据审计理念和系统思维,开阔视野,植入大数据审计思维。二是深度融合,加大数字审计应用力度。促进大数据技术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努力探索大数据运用的广度与深度,逐步探索出结合自身特点的大数据审计模式。三是积极创新,实现审计模式数字化。全面推进审计管理的数字化,把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审计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信息通道和共享平台,加快专业审计数据库的建设。
2.2完善制度,推进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重视大数据审计建设,要完善制度,有组织保障。成立信息化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内的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应用业务探讨,探索大数据审计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着力提升全员大数据审计应用水平。二是人才建设。审计机关亟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大数据技术的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探索专家授课、网络授课、基层审计人员到上级业务部门“以审代训”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全员式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审计人员理论和实战能力。三是组建专网。要首先完成对县区所有预算单位审计专网的连接,逐步替代传统的线下数据采集的低效运作模式。同时用法规规范部门单位采用统一标准的财务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以此满足联网审计的需求。四是完善平台。县区级审计机构要建立高效的终端操作应用平台,提升内部网络系统的更新换代速度,增强部门办公设备的性能,完成各业务科室终端与云平台的无缝对接,为审计人员提供高效实用的数据分析平台,逐步实现现场审计与后台分析一体化、可视化。
2.3建章立制,深入推进制度规范
建立数据资源共享及开放应用的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从法律层面上建立起一套规范化的体系,完善数据的采集、整理、转换、分析、疑点核实等管理机制,做好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工作,实现对数据进行集中存储、一体化管理。二是规范数据标准。对于大数据审计执行的全过程统一标准,根据专业审计数据规划和审计数据库建设规范,推动审计数据获取、管理、运用等环节的标准化建设。三是严守数据安全。落实电子数据备份规定,建立并落实公共信息和安全审查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新形势下,审计工作面临很多新任务、新挑战,要破解审计发展的难题,关键在信息化,只有运用大数据技术,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才能为审计全覆盖提供强力支撑,更加有效地发挥好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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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河南卫辉人,2012年7月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本科,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