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23年十大典型消费侵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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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宗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揭露震慑不法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品质消费环境,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2023年十大典型消费侵权案例。

  案例一 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海之蓝”白酒案

  2023年9月2日,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对该县王村乡一处车库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生产白酒的简易灌装线和涉嫌侵犯“海之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及包装物。成品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属侵犯该公司“海之蓝”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白酒、未贴标白酒、造假工具等,并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某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3年5月17日,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县某医院4种医疗器械均超过有效期。执法人员对该批过期的医疗器械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停止该违法行为,并没收相关产品,给予罚款。

  案例三“刷单炒信”违法行为案

  2023年6月15日,根据上级机关移交线索,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信阳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会员涉嫌从事组织刷单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当事人通过导出产品的链接等信息,转发至微信用户群,微信用户通过链接下单进行虚假交易,从而领取佣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其行为构成组织“刷单炒信”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四 医疗器械虚假宣传案

2023年7月17日,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省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平台转办案件。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某网站销售的“一次性使用手术包”标题宣传用语采用“专供”字样。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取得营业执照后在网站旗下平台注册店铺销售医疗器械,并向网站公司缴纳3000元广告费用于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发布广告使用“专供”用语引人误解、误导消费,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五 格式条款案

2023年2月16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匿名举报,某影院观看3D电影收取3D眼镜费用,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经查实,自2022年9月份起,该影院以“疫情、预防交叉感染”为由收取3D眼镜费用,构成了通过使用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减轻或者避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存在变相强制消费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案例六 某粗粮食品案

2023年3月21日,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称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粗粮锅巴(属于油炸型膨化食品),未取得油炸型膨化食品的许可证,认为属于违法违规。经核实,企业的标注内容无主观过错,同时没有刻意隐瞒、夸大、虚假宣传本产品的主观意愿。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轻微不罚、初次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不予处罚的情形,这些新规体现了新时代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最终做出构成违法理由不充分、依据不准确、逻辑不清晰的决定。

  案例七 某商场销售侵权莲花味精案

  2023年6月15日,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反映该县某商场涉嫌销售侵犯莲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味精。经查,该商场货架和仓库确有涉嫌侵犯莲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味精,经辨认,为假冒该注册商标产品。同时,销售方无法提供该批味精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证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执法人员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八 某公司假冒“旺仔牛奶糖”案

  2023年12月2日,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的“旺仔牛奶糖”与“泉州立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产品包装标识近似,涉嫌实施混淆行为。经泉州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证明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旺仔牛奶糖与其公司生产的旺仔牛奶糖名称、包装、装潢标识均近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九 假冒俄罗斯奶粉案

2023年6月26日,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办举报案件线索,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扣了假冒“俄罗斯老式奶粉”1862箱、生产奶粉原料600袋以及生产设备若干。经检测,查扣奶粉为不合格。经查明,假奶粉通过网络销售流向多个省(市、区),估算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当事人已被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十 某烟酒副食店销售假酒案2023年2月22日,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举报,该县某烟酒副食店销售侵犯“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陈酿白酒。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依法对侵犯“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陈酿白酒进行扣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