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23年十大典型消费投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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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宗斌)声称购买会员卡坐高铁能优惠,上当后发现退款难;地下停车位“缩水”,要求退款遭到拒绝;电视购物套路多;老年人消费落入陷阱......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市消协)发布2023年十大典型消费投诉案例,以案警示,切实提高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案例一:听信忽悠办卡被骗
2023年12月,消费者刘先生在等车时,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主动上前,称消费者只要充值998元购买该公司会员卡,即可以抵扣高铁票价,且能够以比其他平台低的价格买到高铁票。然而,当刘先生用购买的会员卡买票时却发现,会员卡所登录的并不是高铁站的购票平台,且充值金额只能抵扣小额费用,票价无法优惠。发现上当的刘先生联系客服要求退款,商家拒绝。市消协受理投诉并展开调查,发现商家宣传的服务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最终,通过向商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办卡费用998元。
案例二:电视机屏裂责任难划分
2023年12月18日,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其购买的电视在安装机顶盒过程中,屏幕右侧位置出现屏裂。消费者认为,自己花7900元购买的电视才用了几天就无法使用,因屏裂发生在安装过程,安装公司理应承担主要责任。安装公司认为,电视机出现屏裂他们也很无辜。
市消协了解情况后,积极与电视机售后人员沟通,解释屏裂原因,厂家同意以2700元的价格让利给消费者换屏。在屏裂责任难以划分的情况下,经过市消协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安装公司最终同意向消费者支付2200元,消费者承担500元损失,投诉得以顺利解决。
案例三:宽带断网终获赔
2023年3月,市委巡察组转办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反映其3个月前曾投诉某通信运营商网络中断,由于该公司在我市的业务出现问题,信息不对称导致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消费者要求恢复服务并赔偿。市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其预留的电话无法接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企业列入异常名录。经与上级公司联系,最终为消费者恢复网络服务,并给予2年宽带服务的赔偿。市消协提醒,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拍照等方式保留证据,并及时与宽带运营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或工信部门投诉,必要时可通过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四:手机停机产生高额话费
2023年2月,消费者韩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7月通过某通信运营商开通手机卡,套餐费用每月136元,2016年10月因欠费停机。2023年1月,他突然发现长年未使用的手机号竟被累计计费4416.10元,且自己被纳入了黑名单。市消协工作人员核实发现,消费者在为手机开户时参加了自备机折扣合约,其中,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每月均有欠费,同时还有空滚费用、坏账及违约金。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减免空滚费用、坏账及违约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手机卡不使用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以免产生费用造成经济损失。
案例五:供暖季节未供暖
2022年采暖季到来之前,消费者张先生在某供暖企业缴纳了暖气开口费和供暖费。11月26日凌晨,暖气管道突然发生爆管,供暖企业随后对管道进行了封堵,并承诺安装新的阀门、管道。经过两次催促,该企业始终不见有人前来安装,消费者未能如期用暖。消费者要求企业退还2022年度的供暖费,或者转作2023年度的供暖费。经调解,供暖企业同意为消费者维修相关供暖设施,将消费者已缴纳费用转至下一个供暖季使用。
案例六:地下停车位“缩水”
2023年7月,消费者常先生投诉称,2019年,他以107670元的价格在某商城购买了一个加宽地下停车位,车位交付时发现,停车位左侧增加了建筑物,右侧增加了柱子,与购买时停车位图纸不符,影响了消费者正常停车,于是要求退款或更换停车位。市消协工作人员与律师到现场查看并进行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其他车位,差价部分可冲抵消费者物业费用。
案例七:购买黄金要留神
2023年7月20日,消费者吴先生到市消协投诉称,他在平原路某珠宝店花18855元购买了黄金手镯,怀疑不是该品牌的产品,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市消协工作人员与该品牌集团联系,并将销售单据、手镯照片等发给厂家进行鉴定,得到的回复是非公司渠道内货品。由于产品涉嫌商标侵权,市消协随即和商家进行调解处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目前,该投诉已移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部门处理。
市消协提醒,在购买黄金等贵重首饰时,要尽量选择商业信誉良好的品牌店,并查看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购买后务必保留相关购物凭证,出现问题尽快投诉维权。
案例八:电视购物套路多
2023年7月,市消协接到山西省大同市一名老年消费者的来信,投诉其在山西电视台看到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瘦身保健贴广告后,花费596元购买了该产品。消费者刮奖后发现,自己再花费1980元,还可以得到一台大屏幕手机、可收藏的玉碗和骆驼奶粉。在得知消费者经济拮据时,商家随表示只缴纳800元便可领取奖品。然而,当消费者交钱后,收到的却是一部“三无”手机,消费者再次拨打商家电话时却无人接听。市消协展开调查并多次与商家联系沟通,商家最终同意退款。
案例九:购买空调引纠纷
2023年6月8日,消费者宋先生在原阳县某商店花2100元购买了一台节能空调,节能实际质量为1级,安装后却发现节能实际质量为3级,更换空调未果,由于不满经营者不讲诚信的举动,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接到投诉后,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全面了解,经过调解,经营者全额退货退款。
案例十:办理健身卡起纠纷
2023年8月,市消协收到省消协投诉转办函,消费者赵女士2021年6月在我市某健身房花费5494元办理了一张6年的健游卡,并在合同中约定会员退休后移居郑州,可将卡转至郑州店面使用,转店费300元。2022年7月,消费者移居郑州后,商家却未按合同约定将卡转到郑州店面使用,与商家多次协商沟通长达一年,始终未给予答复。消费者要求商家按照合同履约或退款。市消协工作人员与商家取得联系后,商家辩称无法办理转卡,在工作人员数次调解后,商家同意扣除前期费用后退还消费者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