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供电公司开展用电检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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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未经供电公司许可,擅自开启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属于窃电行为。”3月11日,辉县市供电公司指派专业人员成立用电检查工作小组,联合市公司相关专家对本辖区内部分用电异常用户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并对查实的1户窃电用户下达《违约用电通知书》。
据悉,本次排查,辉县市供电公司依据上级公司12条工单线索,采用逐户突击排查的方式进行。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电能计量表表计信息,仔细查看计量接线方式,细心排查可疑情况,对确认有窃电行为的,全程取证并依法查处(如图)。
与此同时,辉县市供电公司还组织基层供电所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有关反窃电的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窃电危害、窃电行为的性质、窃电处罚依据等,不断筑牢用户合法用电意识防线。
下一步,辉县市供电公司将继续按照“全面梳理、暗查线索、集中整治”模式,采取实地勘察、突击检查和拉网式排查等方法,深化警企合作,通过抓典型、抓重点,排查锁定目标,持续开展反窃查违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电力违法行为,助力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
(郭卫红 陈珊珊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