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人民满意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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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所工作推进会议,辉县市司法局洪洲司法所作为全省唯一的司法所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

  2023年,洪州司法所被命名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同年,该所警调对接“预、排、化”调解工作法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这是我市扎实开展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工作,全力打造立得住、履职好、有特色的“枫桥式司法所”取得成效的直

接体现。

  近年来,市司法局以“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积极践行“二马”机制,全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按照抓规范、树形象,抓特色、促提升的工作思路,我市不仅在硬件规范化建设上统一规范,而且在业务品牌特色上鼓励创新,努力打造“一所一特色、一所一亮点”,特色引导效果明显。全力聚焦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不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供给、矛盾纠纷一体化化解、法治保障“一揽子”提供,司法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明显增强。目前,全市150个司法所成功创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15个,数量和占比均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强基导向,推动司法所建设提质增效,不断夯实基层法治根基,立足新职能、新要求,推动司法所更加主动参与大局、服务群众,为推进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程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