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宣传月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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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赵改荣)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创新性立法。
据介绍,《条例》一共六章三十八条,对政务服务建设、办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制度性规定。为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对《条例》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强社会对政务服务的监督,我市于3月1日正式启动《条例》宣传月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展板、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发放宣传页、现场讲解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宣传《条例》,让群众了解其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启动当天共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
《条例》的施行,是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制度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运行进入法治化轨道,政务服务事项更加标准规范、有法可依,对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具有重要作用,为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