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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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吴雨陈佳媛)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提高预算资金收缴入库效率,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

  针对近年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费业务需求逐渐增多的趋势,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跨境税收缴库退库业务范围,扩大到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各项税费款项缴纳,以及相应税收、非税收入退库业务。

  《通知》明确了不同方式下跨境税费缴库退库的业务流程、账户使用方法、信息申报要求等,为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各币种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完善了制度依据。

  《通知》要求,经收跨境外币税费缴库业务的国库经收处,应当具备结售汇业务资格;经收跨境人民币税费缴库业务的国库经收处所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具备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