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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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8月14日作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红旗区段)暨四中小北街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决定》([2023]第2号),并在征收范围内依法公告。2023年8月17日发布签约公告,签约期限为: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9月19日。因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建设年代久远,部分房屋存在产权手续不完善或房屋所有权人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经调查,现将认定的部分被征收房屋和无法取得联系的房屋所有权人信息公告如下(见附表1、2)。如对下列被征收房屋认定的产权人和登记的所有权人身份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对被征收房屋享有合法产权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新乡市红旗区大运河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北关大街与和平大道(中)交叉口向西160米,联系电话:16627705297)提出异议申请。逾期,将对附表1认定的产权人和附表2登记的所有权人依法进行征收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红旗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新乡市红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