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第三十一批)
一
一、序号:22
二、受理编号:X3HA202312220108
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获嘉县集聚区伯维嘉科技有限公司从2019年至2022年无任何手续,违法违规生产,无任何治理措施,调查结果弄虚作假。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获嘉县
五、问题类型:水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获嘉县集聚区伯维嘉科技有限公司从2019年至2022年无任何手续,违法违规生产,无任何治理措施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于2019年2月份开始建设,因开工建设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9年4月20日被原获嘉县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处罚金额为20200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补办环评手续。该公司在办理手续无果后,于2021年10月25日,将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整体承包给河南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初,河南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包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后进行了项目扩建,被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立案处罚,处罚金额为18766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022年1月6日,因无法办理环评手续,河南佰维嘉科技有限公司将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生产设备拆除完毕。经调查,该公司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2019年2月开始建设,2022年1月6日拆除完毕,其间该公司未生产。
2023年12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为空厂房,无任何生产设备,无任何生产原料及产品。综上,河南佰维嘉科技有限公司从2019年至2022年无任何手续,无任何治理措施的问题属实,违法违规生产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调查结果弄虚作假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2022年1月6日将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设备拆除完毕,截至目前,厂房为空厂房,不存在调查结果弄虚作假的情况。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对该公司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该公司违规生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结,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将对类似问题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二
一、序号:56
二、受理编号:X3HA202312220064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1.对第十一批X3HA202312020006伟科生物与中晶化工的公示不满意,环保局弄虚作假,多次都是停产或者拆除设备,事后重新安装继续生产。
2.该院内北头有3个车间2016年到2023年11月22日中央生态环保督查进驻河南前一直在生产,至少有4台变压器供电,三路供气。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新乡县
五、问题类型:其他污染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 于 对 第 十 一 批X3HA202312020006伟科生物与中晶化工的公示不满意,环保局弄虚作假,多次都是停产或者拆除设备,事后重新安装继续生产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举办反映的问题实为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2021年12月20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以下简称新乡县分局)对该公司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违法生产行为立案查处,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嫌通过渗坑排放具有腐蚀性特征的危险废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新乡县人民法院对涉案当事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2年至2023年,新乡县分局发现该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法新增反应釜14个、冷凝器8个、2套吸收装置等设备,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报请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新增设备作出取缔通知;2023年6月30日报请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该公司下达新增设备实施拆除的通知;2023年11月28日报请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对该公司下达新增设备实施拆除的通知,新增设备于2023年12月6日全部拆除到位。
综上,“环保局弄虚作假”不属实,新乡县分局日常监管中履职尽责、严格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并报请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该公司下达取缔、拆除通知,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多次都是停产或者拆除设备,事后重新安装继续生产问题”属实,针对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新增设备长期未拆除到位问题,2023年12月7日,新乡县中共翟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该公司所在地翟坡镇李任旺村党支部委员李某某作出诫勉处理决定(翟纪〔2023〕39号)。
(二)关于该院内北头有3个车间2016年到2023年11月22日中央生态环保督查进驻河南前一直在生产,至少有4台变压器供电,三路供气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检查,该院内共有5个生产车间,北侧3个为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南侧2个为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2016年至2023年,关于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新增设备、违规生产问题,新乡县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并多次报请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拆除、关闭取缔。2023年11月22日新乡县分局受理举报,发现2023年6月30日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对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下达新增设备实施拆除通知后,该公司新增设备仍未彻底拆除到位,2023年11月28日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对该公司下达新增设备实施拆除的通知。该公司新增设备于2023年12月6日全部拆除到位。
经对该院内勘察,目前在该院北侧有1台变压器和1台3吨天然气锅炉,经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县供电公司新北中心供电所和新乡县欣鹏燃气有限公司确认该地址有1台变压器和1台3吨天然气锅炉(户名均为新乡市伟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院四周进行勘察,发现在该院北侧墙外有河南春煜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供气管道进入该厂区,在厂区内未发现有管道与生产设施相连,经河南春煜热力能源有限公司厂提供证明显示该供气管道尚未接通使用。
综上,“2016年到2023年该公司一直在生产”部分属实,“至少有4台变压器供电,三路供气”部分属实。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将新增设备全部拆除,恢复原状。新乡县人民政府责令相关单位对该公司加大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同类型行业加大排查和监管力度,如发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将依法依规处理一起,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26日,新乡市中晶化工有限公司已将新增设备拆除,目前已恢复原状。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7日,新乡县中共翟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该公司所在地翟坡镇李任旺村党支部委员李某某作出诫勉处理决定(翟纪〔2023〕39号)。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三
一、序号:100
二、受理编号:D3HA202312220025
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五陵村西侧,源丰钙业,有一条生产线没有安装在线监控,偷偷生产,没有环评手续。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凤泉区
五、问题类型:其他污染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五陵村西侧,源丰钙业,有一条生产线没有安装在线监控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23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对该公司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食品级氢氧化钙生产车间西侧,2023年4月新增有工业级氢氧化钙质量提升试验设备,含有1.1×2.2米混合设备2台、储罐2个、提升机1个。该新增设备为公司生产车间主任张福制作,制作成本约2万元,不是整条生产线。综上认定,该公司有1条生产线不属实,新增设备没有安装在线监控属实。
(二)关于偷偷生产,没有环评手续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公司工业级氢氧化钙质量提升试验设备于2023年4月初新增,仅在2023年4月25日和5月5日进行试验,没有正式生产。综上,偷偷生产,没有环评手续属实。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督促该公司守法经营,对新增试验设备进行拆除,同时对该公司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办结。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已于2023年12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问题通知书》。2023年12月24日,该公司已将新增工业级氢氧化钙质量提升试验设备自主拆除完毕。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四
一、序号:105
二、受理编号:D3HA202312220024
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水库大坝上面的黑山上,郎岸村王姓村民在此非法采2万吨大理石,破坏山体和生态。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辉县市
五、问题类型:生态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经查,该问题属实。经查阅公安部门相关资料,被举报人王某义因2019年在辉县市上八里镇石门店村西平自然村黑山上非法开采大理石,于2023年6月10日被辉县市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送至辉县市看守所羁押至今,同时,向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义。2023年7月17日,经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件正处于办理阶段(案件内容为保密,无法调取佐证材料)。
2023年12月23日,经现场核查,上八里镇石门店村西平自然村黑山上未发现新私挖盗采行为。
七、是否属实:属实
八、办结目标:辉县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4日阶段性办结。具体办结情况如下: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辉县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十、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