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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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


一、序号:9

  二、受理编号:D3HA202311290047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马村东南角,2023年10月27日,镇政府以退林还耕的名义,将举报人果园内种植的果树砍伐。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红旗区

五、问题类型:生态

六、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镇政府以退林还耕的名义,将举报人果园内种植的果树砍伐”的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地址位于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马村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属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红旗区2023年永久基本农田流出整改图斑,图斑编号410702GDBH_03_202307_0119、 410702GDBH_03_202307_0122。小店镇为快速推进河南省2023年上半年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小店镇、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多次与涉及图斑整改任务的47户马村村民进行沟通和协商。截至2023年10月26日,小店镇马村41户村民的基本农田整改到位。为及时完成全部图斑整改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等规定,2023年10月27日,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二事务中心联合小店镇依法依规对剩余6户村民基本农田上种植的树木进行采伐清理。综上所述,该村民反映采伐树木属实,退林还耕不属实,应为永久基本农田专项整治。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

  红旗区小店镇政府及马村村委会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国家粮食安全和群众利益的关系。同时,与村民进行充分沟通,争取村民的理解与支持,引导村民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解决问题。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30日阶段性办结,红旗区小店镇政府与马村6户村民进行沟通,截至11月30日,已有4户村民无异议,剩余2户村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十、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一、序号:19

  二、受理编号:X3HA202311290060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侯庄村村民潘新保在村北耕地挖土卖土,并在基本农田倾倒废弃物。多次反映无果。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卫辉市

五、问题类型:土壤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侯庄村村民潘新保在村北耕地挖土卖土”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问题地块位于唐庄镇侯庄村西北约2000米处,为唐庄镇侯庄村村民潘新保所耕种,约2亩左右。2022年2月,潘新保拟在该处建设蔬菜大棚,为挖土砌棚墙挖坑深约1米左右,随即被村委会制止,并责令其回填复耕。2022年6月,潘新保对所挖大坑进行了回填复耕,并于6月将该土地承包给本村村民李丹丹耕种至今。综上认定,在举报地块挖土属实,卖土不属实。

  (二)关于“在基本农田倾倒废弃物”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潘新保所种土地未发现有倾倒废弃物现象。向周边延伸排查发现,秋收期间,周边群众为了方便耕种,将田地里清理出来的秸秆、杂草等废弃物堆积在问题地块北侧的田间小路,面积约15平方米。综上认定,在田间小路倾倒废弃物属实,潘新保在基本农田倾倒废弃物不属实。

  (三)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阅相关资料:曾在2021年4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6批转办(编号X2HA202104220093)和2022年1月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编号新乡D410700000000202201060005),以上两次转办当时均已回复,经查阅12369热线,未接到举报。综上认定,多次反映属实,多次反映无果不属实。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通过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等方式,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确保田间地头不再出现乱堆乱放,村民私挖耕地、土壤的情况。九、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3日办结。12月3日,田间堆积的秸秆、杂草等废弃物已清理完毕。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一、序号:39

  二、受理编号:X3HA202311290027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封丘县尹岗镇至长垣市恼里镇的连通道路沿线很多关门的小企业都出租出去了,门口什么都没有,但是里面生产的热火朝天,有些都是晚上生产,窗户大门都封得比较严实,就这样时不时地还冒出刺鼻的味道。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封丘县

五、问题类型:土壤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封丘县尹岗镇至长垣市恼里镇的连通道路沿线很多关门的小企业都出租出去了”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对尹岗镇至长垣市恼里镇连通线两侧厂房全面排查,共发现5个无门头标识的厂房,其中,原河南神运商贸有限公司、原河南中原圣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老厂区)、新乡市福斯特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的3个厂房均属企业自建自用,无外租现象;尹岗镇东蒿寨村东路北无门头和标识院子、尹岗镇起重大道与园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无门头和标识院子,为租赁的空地搭建了围墙,从事废品收购-分拣-出售,均无厂房和生产设备。

  (二)关于“门口什么都没有,但是里面生产的热火朝天,有些都是晚上生产,窗户大门都封得比较严实,就这样时不时地还冒出刺鼻的味道”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新乡市福斯特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无门头和标识)从事机械加工项目,该公司厂房西北角有喷漆痕迹,经调阅该公司车间监控视频,2023年11月25日在车间内西北角对产品(升降平台)进行喷漆(油性漆),废气未经治污设施处理直接利用2个排风扇外排。在院内南仓库中发现有未拆封、正在使用和使用后的油漆桶,该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手续。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进一步加大对新乡市福斯特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严防再次出现违规喷漆行为。同时,举一反三,对封丘县辖区内工业涂装类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防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尹岗镇政府对全镇辖区厂房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出现“散乱污”等企业。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1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责令新乡市福斯特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对喷漆设备及排风扇进行了拆除(12月1日已拆除到位);责令2023年12月5日前填报排污登记表(12月2日已填报)。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封丘分局对新乡市福斯特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在喷漆作业时,废气未经治污设施处理直接排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727环责改字〔2023〕22号。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一、序号:47

  二、受理编号:X3HA202311290020*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获嘉化工园区内河南伯维嘉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河南佰维嘉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无治理措施,非法生产,污水直排,多次向环保部门举报无果。此件为标*的重点件。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获嘉县

五、问题类型:水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获嘉化工园区内河南伯维嘉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河南佰维嘉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无治理措施,非法生产,污水直排”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1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生产车间为空厂房,无任何生产设备,无任何生产原料及产品。该项目于2019年2月份开始建设,因开工建设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9年4月20日被获嘉县环境保护局立案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补办环评手续。该公司在办理环评手续无果后,2021年10月25日,河南佰维嘉科技有限公司私自将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整体承包给河南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初,河南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对承包的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进行建设时,被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立案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022年1月6日,因无法补办环评手续,河南佰维嘉科技有限公司将年产2500吨低品位难选矿特效捕收剂项目设备拆除完毕。

  (二)关于“多次向环保部门举报无果”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阅12369举报平台,自2019年2月开始建设至今,未发现关于河南佰维嘉科技有限公司的举报信息。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防止该企业违规生产,同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30日办结。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将对类似问题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一、序号:49

  二、受理编号:X3HA202311290022*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获嘉县化工园区香山污水处理厂近一年半左右时间未运行,致使大量化工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走。此件为标*的重点件。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获嘉县

五、问题类型:水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获嘉县香山污水处理厂近一年半左右时间未运行”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获嘉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4月14日停产至今。停产原因:一是获嘉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老化,维修资金短缺;二是化工园区部分涉水企业停产,导致获嘉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从2020年1月份开始出现收水率过低,甚至出现日处理污水量为零的情况。获嘉县产业集聚区与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为支付污水处理费发生争议,出现拖欠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情况;三是获嘉县产业集聚区计划将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控股的获嘉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回购,自行负责运营,双方对BOT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一直有分歧,导致回购谈判工作进展缓慢。2023年11月30日,双方已达成BOT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制订方案已启动维修,确保香山污水处理厂尽快恢复运行。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已启动维修。

  (二)关于“获嘉化工园区大量化工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走”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获嘉化工园区共19家企业,其中涉及生产废水企业9家,其中安装水在线监控设施2家。获嘉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4月14日停运后,获嘉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立即开启园区管网总截流闸,将化工园区污水引入城市污水管网送至城发水务(获嘉)有限公司进行标准化处理。经调取城发水务(获嘉)有限公司2021年及2022年进口流量数据进行对比,2022年比2021年平均每月多收387837吨水,2022年化工园区企业平均每月排放污水量约65559吨。经数据对比,可以说明从2022年4月14日获嘉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停运后,城发水务(获嘉)有限公司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接受化工污水进行标准化处理,不存在化工园区大量化工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走的问题。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获嘉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维修保养,使其恢复正常运行,解决获嘉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问题。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日阶段性办结,并制订了下一步整改方案。2023年11月30日,获嘉县产业集聚区与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已达成BOT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制订方案。2023年12月1日聘用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预计2024年2月29日前,获嘉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十、是否办结:阶段性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一、序号:68

  二、受理编号:D3HA202311290008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辉县市城关街道南关社区,江山帝景小区三分之一的居民烧煤球、柴火取暖,污染环境。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辉县市

五、问题类型:大气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南关社区居民烧煤球、柴火取暖,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入户核查,因南关社区采用市政供暖,不存在烧煤球、柴火取暖现象。经走访小区物业及业主,均反映未发现小区有烧煤球、柴火取暖情况。

  (二)关于江山帝景小区三分之一居民烧煤球、柴火取暖,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联合调查组对江山帝景小区320户逐户调查走访,发现大部分住户采用空调、电暖气取暖,仅3户居民因传统生活习惯存在烧煤球取暖情况。综上认定,有3户居民烧煤球取暖问题属实,三分之一的居民烧煤球、柴火取暖,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新乡市政府已责成辉县市政府加强宣传与监管,确保该3户居民不再使用煤球取暖。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南关社区和江山帝景小区的日常监管,严控燃煤、柴火等使用。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3日办结。辉县市城关街道办事处会同辉县市市场监管局对江山帝景小区3户烧煤球取暖的居民进行规劝和疏导,耐心讲解相关政策和燃煤散烧的危害性,征得了群众的理解,该3户居民已主动上缴了煤球和炉具。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一、序号:80

  二、受理编号:D3HA202311290009三、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新乡市辉县市沙窑乡,有20多个养殖户违规在轿顶山景区(禁养区)养殖。

四、行政区域:新乡市辉县市

五、问题类型:其他污染

六、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20多个养殖户在轿顶山景区养殖”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属实,2023年11月30日下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的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小井村村内共有24户村民从事生猪养殖,共有生猪存栏1597头,其中生猪存栏最多的200头、生猪存栏最少的22头。按照《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有关要求,上述24个养殖户均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散养户)。沙窑乡政府于2018年12月对辖区内所有养殖户开展了全面规范化整治,小井村的24个养殖户均建设了三格式化粪池。调查组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李秃、宋文明、郎水堂3个养殖场存在粪便未及时清理问题。

  (二)关于“在禁养区进行违规养殖”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依据《关于印发辉县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辉政办〔2016〕103号)相关规定(划定调整类型—禁养区和可养区定义及范围),小井村不属于禁养区。

  七、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八、办结目标:辉县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小井村养殖户的监管指导,制定《养殖场规范养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宣传规范养殖相关知识,落实好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进一步提升养殖户的科学养殖水平。

  九、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日办结。辉县市沙窑乡政府会同辉县市农业农村局、小井村村委会对24个生猪养殖户进行逐一入户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3个养殖场存在粪便未及时清理的问题,2023年12月2日已清理到位。

十、是否办结:已办结

十一、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