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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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犯罪具有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作案周期长等特点,案发后资金返还率低,集资群众损失惨重。为了增强大家对非法集资的防范能力,本期内容针对非法集资的几种常见类型及手段展开介绍。

非法集资八种常见类型

一、假冒银行型

  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执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虚构担保型

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三、境外投资型

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跑路。

  四、假借养老型

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五、收藏投资型

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六、网络投资型

设立手机APP进行网络投资理财炒股、赌博、投注刷单等,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七、挂靠教育型

以经营教育培训产业为名,推出承诺存满一定期限后即返还本金并赠送高额课时费的变相返息收费方式,引诱社会公众购买其理财产品。

  八、餐饮投资型

以实体餐饮店为载体,向社会公开宣传门店会员卡、储值卡等,并承诺一定期限内给付分红回报,后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各种原因,无法返还本息。

非法集资常用套路“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十二种常见表现形式

如遇以下情形,需重点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总结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12种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2.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摘自2023年9月4日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