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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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3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艳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丽珍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岳绍琪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董传军为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继倩的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韩斌为新乡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建学为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炳岳为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丁治安为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崔红建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岳绍琪的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翟桂利的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肖飞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永亮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崔海成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云贺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朱光民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丁玉光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免去:

  崔海成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云贺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朱光民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丁玉光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珏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针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郝昭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吴俊喜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远锋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培峰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抗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海燕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强平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

  陈顺芝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布孝军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胜华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强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