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成绩显著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魏明哲)记者近日从我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改革转制后,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在继续履行原有灭火救援职责的基础上,承担起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危化品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应对处置任务,5年来,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消防职业保障机制、地方消防立法、消防执法改革、消防“十四五”发展规划、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和经费保障、消防工资政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事项,有效推动消防工作开展。5年来,累计投入消防装备建设经费7000余万元,新购置消防车31辆、各类装备器材1万余件(套)。目前,共拥有应急救援消防车232辆,其中,灭火类消防车110辆、举高类消防车33辆、专勤类消防车73辆,现有各类消防器材装备33473件(套)。为提高高层建筑火灾救援能力,我市配备的消防车最高救援高度可达53米,50米以上的举高喷射消防车4辆,50米以上具有救援功能的登高平台消防车3辆。针对特大暴雨灾害,增配了5辆排涝消防车、13辆高通过性越野皮卡消防车、4辆水陆两栖车。

  在消防队(站)建设方面,5年来,全市新建成消防救援站6个,在建消防站5个,消防站数量达到42个;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推动建设95个乡镇专职消防队,构建了“消防队+企业专职队、乡镇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执勤力量体系,打造了“精准布控、快速反应”的布防模式。

  为提高救援专业化水平,我市还出台了《新乡市火灾事故救援预案》,分级别修订灾害事故预案1153份,分灾种建立地震、山岳、水域、化工等专业队8支、专业班组84个,分等级建立应急通信队伍16支。全市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94支,成功处置各类灾情3万余起,抢救人员47616人。

  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面,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并创新引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机制,助力消防隐患治理,累计检查单位24万余家次、整改隐患37万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