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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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峰

  山东省东营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体系,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东营实践,最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一、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东营实践

  东营市突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激活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力量,彰显法治思维、机制引领,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理念、思路、方法贯穿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基层矛盾多元化解的东营实践。

  (一)坚持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形成“一盘棋”。强化组织领导。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工作列入各级党委“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形成了市级统一领导、县区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镇街社区(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强化经费保障。每个乡镇(街道)、社区矛盾调处中心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由市、县财政统筹承担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强化督导考核。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平安建设重点考核内容,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的,追究主体责任人或部门责任。

  (二)坚持实体运转、全域覆盖,打造“一中心”。坚持“做实社区村庄、做强乡镇街道、做精做优市县”目标定位,整合网格、综治、接访、调解“四中心”,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建成1个市级中心、7个县级中心、44个镇级中心、371个社区中心。创新实践“网格员+矛盾调处中心+基层民警”新模式,打造“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的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落实群众诉求基层办理,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三)坚持规范有序、高效顺畅,建立“一套机制”。建立闭环流转机制。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核心,完善“前端发现报告—网上分级分流—部门限时办理—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的闭环运行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立吹哨多元报到机制。赋予县、乡、社区三级逐级向上级吹哨的权利,对事权不在本级或本级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逐级吹哨的方式向上级吹哨,由上级组织力量到下级报到,协助下级开展化解工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市、县两级中心每月、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中心每周由中心负责同志召集分析研判会和会商调度会,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

  二、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面临的问题挑战

  东营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机制创新、制度建设、集群优化相关措施,完善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市域矛盾“外溢”的防线越筑越牢,有效提升了基层矛盾化解质效。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还面临着诸多问题挑战。重点领域信访问题仍旧较为突出,劳动社保、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和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占比仍超过75%以上;机制建设还缺乏系统有序地衔接与运作,协同作战机制还有待完善;纠纷排查化解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社会矛盾的水平还需提高。

  三、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对策建议

  (一)聚焦平台“一体化”,构建纠纷矛盾多元化解的市域立体体系。资源再整合,促进矛盾“一揽子”解决。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核心,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市县乡社区相贯通、线上线下相结合,融合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整合下沉各类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的实体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平台。力量再优化,凝聚矛盾化解合力。探索和规范与行政职权行使密切相关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环境污染及保护、劳资纠纷及保障、物业服务与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互相配合、密切衔接的联动机制或建立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效性。

  (二)聚焦制度“规范化”,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保障机制。完善矛盾调处化解运转机制。积极推动市县乡社区四级矛调中心管理运行体制上下贯通,完善政法、司法、信访三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对基层特别是镇街、社区中心的督查调研,建立健全职能部门与矛调中心联动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闭环流转、吹哨报到、督查考核和会商研判等制度,推动四级中心规范高效顺畅运行。建立重点案件化解稳控分工机制。对重点案件,明确工作职责,厘清分工范围,实行“三级管控”,将重点案件化解稳控在基层。压实矛盾化解责任机制。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压实属地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压实首办责任人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层级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三)聚焦化解“法治化”,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稳定向好生态。健全分类处理制度,明晰矛盾纠纷依法化解途径。坚持依法分类化解矛盾纠纷,依据权力清单,坚持“一事一途径”依法分类,创新实践,积极探索依法分类处理矛盾纠纷的方法和路子。公开清单、纳入智慧平台;全面分析、精准甄别分流;坚持原则、依法解决问题;释法明理、做好“兜底”保障。健全学法用法机制,形成依法化解矛盾的氛围。以“普法+依法治理”为抓手,推进依法调解,让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有机结合,以矛盾纠纷调解促进普法依法治理,以普法依法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聚焦队伍“专业化”,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业务工作能力。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固本强基。坚持广纳贤才、着力充实调解中坚力量。积极吸纳“五老”、乡贤、法律顾问、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打造一支能吃苦、肯干事、专业强的调解员队伍。强化技能培训,着力提升调解综合能力。丰富培训活动载体,组织调解员参与观摩诉前调解、旁听法院庭审、法律援助咨询、调解案例分析,开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提升矛盾纠纷依法化解的综合能力,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人才保障。

  (作者系中共东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