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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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号


  《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