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履职 守护“粮”心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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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检察院多措施守护粮食安全侧记


新乡县检察院干警到种子公司调研,护航种业安全

新乡县检察院干警到乡村集市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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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艳岭王若水文/图

  粮食这个词有着非凡的意义,对于庸南亦是如此。在守住粮食安全底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上,新乡县检察院从不含糊,绝不敷衍。今年以来,该院聚焦中原农谷建设,着力加强涉农检察,以扎实办案成效守护了粮食安全,守住了庸南“粮”心。

守护耕地红线谱写粮食安全“主旋律”

  “种上粮食喽,真好!”站在一片耕地前,新乡县古固寨镇古固寨村一名村民无限感慨。那曾是一片低洼坑地。

  2020年5月,李某与几十户村民协商承包了约40亩基本农田,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李某在此地块上开挖鱼塘,造成地表耕植层明显受损,土地原有功能被破坏。今年4月19日,因涉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李某被新乡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新乡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发现此线索后,随即移交公益诉讼办案组。4月28日,公益诉讼办案组立案并发出诉前公告,会同新乡县自然资源局多次到案涉地块实地勘察,走访周边群众,确定受损状态。经省、市相关部门鉴定,该地块耕地种植条件为严重破坏。

  7月12日,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李某立即采取措施回填土地、复耕复垦,修复案涉地块生态环境,并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

  鉴于李某认罪认罚且愿意积极配合环境修复,7月14日,新乡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人大代表参会。经听证,公益诉讼部门决定根据李某修复土地情况,酌情向刑事办案部门建议调整量刑,既体现了检察办案中的司法力度,也兼顾了司法温度。

  土地修复期间,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多点位对修复过程进行勘查,同时走访周边群众,避免修复过程中造成对土地的2次污染。8月2日,案涉地块已有序施肥播种、恢复耕种。

  8月15日,新乡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在土地执法、司法领域的协作配合,让涉农执法真‘长牙齿’、真能管用,为遏制、打击非法破坏耕地行为,保护国家耕地资源奠定坚实基础。”新乡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岚岚如是说。

打击伪劣农药唱响粮食安全“好声音”

  农药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农产品生产以及林业、草原和卫生害虫防控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在稳定农业生产与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等领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乡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实践中发现,有人明知是假农药依然公开在网络平台售卖。“假农药危害巨大,轻则对农作物防治毫无用处,导致农作物减产;重则出现药害发生,甚至导致种粮户颗粒无收,必须严惩。”检察官表示。

  “去年3月开始,我们公司不断接到咨询如何使用‘根烂净’的问题。根据客户的描述,我们找到了这款农药售卖网店,发现这个网店销售量很大。但是我们公司并没有在这个网络平台上进行售卖,这对我们公司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新乡市某园林公司的疑惑,让一起涉案销售金额达8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逐渐浮出水面。

  “这种产品对人体无害,即使销售了对树木也没有伤害。”抱着这样的想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尚某开启了自己的“致富梦”,并通过刷单、分设店铺,制定不同链接、不同价格吸引不同人流等方式,吸引了众多不明真相的农户购买。

  但随着销量激增,无任何效果的“根烂净”投诉量和退单量也与日俱增,这让尚某害怕了起来,于是很快下架了所有产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找到了远在湖北的尚某,4月6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尚某被新乡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4月8日期间,尚某通过某网络平台,销售伪劣农药“根烂净”,销售金额为814366.51元。经质量检测公司检验和新乡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根烂净”产品系假农药。

  2023年8月8日,新乡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尚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2万元。

开展涉农服务 弹奏粮食安全“交响乐”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保护好耕地、农业生产资料、维护好农民利益则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坚实根基。该院仔细分析已办案件,梳理种粮户关心问题,推动端口前移,通过强化事前预防、源头治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等措施,系统性提升粮食安全系数。

  为落实藏粮于地的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假劣农资,新乡县检察院干警结合检察职能,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集市,通过发放宣传页、广播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广大农户严守耕地红线、珍惜土地资源、精准识别假劣农资,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积极参与抵制假劣农资,全面提升全民粮食安全保障法治意识。

  围绕中原农谷项目建设,该院组织干警重点到农科院作科所新乡试验基地、农科院植保所综合试验基地,以及科林种业等涉农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走出去、沉下来、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了解企业涉法难题,传达农民需求,零距离共谋护航粮食安全发展良策,全力护航种业安全。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为确保不误农时、不误农事,该院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为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等,减少农民群众因案件而耽误农业生产的情况。针对检察环节涉农困难群体,积极进行司法救助,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发挥职能助力农民工讨薪,开展防诈骗宣传全力守护农户“钱袋子”,将涉农检察列为10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的第一项,着力服务保障农民利益,解忧帮困,同时传递检察温度。

  涉农服务创新发展的根本靠人才。新乡县检察院围绕人才工作,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好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做实做细从优待警工作,创新方式激发党建活力,抓好新时代检察线上线下培训工作,转变干警司法理念,提升干警能力素养,不断为队伍建设增添活力,营造导向清晰、特色明显、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环境和浓厚的检察涉农服务文化氛围,真正把人才资源转化为推动检察涉农服务的强大动力。

  保障粮食安全离不开法治护航。新乡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四大检察”同向发力,构筑全要素粮食安全保护工作新格局,积极发挥融合履职扛牢粮食安全保障重任,让希望田野检察赋能,让鄘南大地五谷丰登,让农民朋友喜笑颜开,把秋天的丰收曲谱写成一年的“四季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