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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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8月14日作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红旗区段)暨四中小北街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决定》([2023]第2号),并在征收范围内依法公告。2023年8月17日发布签约公告,签约期限为: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9月19日。因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建设年代久远,部分房屋存在产权手续不完善的情形。经入户调查,现将认定的部分被征收房屋信息公告如下(见附表)。如对下列被征收房屋认定的产权人身份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对被征收房屋享有合法产权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新乡市红旗区大运河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新乡市红旗区北关大街与和平桥交叉口向西200米)进行申报,依法处理。逾期,将对公告的产权人依法进行征收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红旗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新乡市红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