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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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宗斌见习记者姜楠)9月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对《新乡市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瑞霞、郑援越、刘勇、翟洪凯、牛晓辉,秘书长范士富出席会议。副市长陈红阳作表态发言。
“关于《条例》,‘十四五’期间有哪些计划?”“我市目前的矿山企业执行遵守《条例》情况怎样?”“北部矿山是否有非法开采、越界开采或以修复为名义进行的开采行动,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公益诉讼检察在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询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一一回答,并听取意见。
王乐新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北部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吃透《条例》精神要义,通过强化宣传,使涉矿企业人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熟悉《条例》、遵守《条例》。要依法履职尽责,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要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加大对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和打击力度,各级人大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巩固北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成果,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永续生存的生态空间。
陈红阳表示,市政府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持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全面推动北部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实现北部矿山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