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范卫彬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新时代法治建设主力军,既承担深化依法治市实践的职能,又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责,不仅对高质量发展具有服务保障作用,更是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新转变,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以更高站位主动融入、参与大局,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推动法治成为现代化新乡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聚焦聚力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和市委“两大跨越”“十大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市法治政府和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实现跨越式进位升级,步入全省先进行列,连续两年考核优秀。

  一、法治护航重大战略,聚力中原农谷建设

  规划建设中原农谷,是省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着眼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的重要引擎。“南有航空港、北有中原农谷”的发展格局正在由蓝图化为现实。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牢记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深刻认识中原农谷既姓“农”又姓“工”姓“科”多种内涵,全面践行“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迅速出台《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中原农谷建设法治保障十项措施,从立法、执法、法律服务等方面发力。实施“法治护航中原农谷、助力企业创新发展”行动,组织中原农谷律师服务团深入一线,精准对接中原农谷建设核心区企业50余家,并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加强合法性审查,对涉及中原农谷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提高审查效率。聚焦耕地保护和种子安全,全面加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服务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该公司成为中原农谷建设实施以来第一家成功上市的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二、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统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启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率先在全省开展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长效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合同等“不上会、不发布、不实施”。率先在全省建立法治建设督查工作机制,把围绕“项目为王”提供优质法治保障措施纳入综合督查事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时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建立健全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体系。打造新乡智慧法治综合管理平台,覆盖市、县、乡三级1215个部门,实现对全市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方位监管、按节点督导。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12个县(市、区)154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机构重设、综合执法队伍组建,乡镇(街道)正式获批40项行政处罚权。组建全省首个汇聚多领域精英的综合性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纵深推进府院联动。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目标,探索“部门+法院”联动新模式,建立双月研判会商工作机制,注重从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党政机关败诉案件季通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提高15.6%。市本级召开府院联席会议10次,出台文件15份。健全府院联动化解企业破产机制,经验做法入选2023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三、法治护航民生福祉,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实施“法治育民”“法治惠民”“法治安民”工程,加快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

  实施“法治育民”工程。弘扬法治精神,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全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5个示范点成功创建省第二批黄河法治文化带示范基地,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2个。建设法治乡村,全市培育“法律明白人”25527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64个。

  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12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运行。健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纪检监察接访维稳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深化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实施“法治安民”工程。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工作机制,全市3779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衔接联动的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150个司法所实现星级规范化全覆盖,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司法蓝”成为为民服务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