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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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加快建设法治社会,需要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对开展主题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对“以学增智”作出深刻阐释,强调“要提升思维能力”。在全面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法治思维具有规则性、合法性、证据性、程序性、公平正义等内涵,新时代的领导干部身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提升其法治思维能力,既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结果,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举措,更是妥善缓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新时代新征程,只有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结合必要的权力监督和法治实践保障,促进领导干部在坚定法治信仰的基础上做到“尊学守用”,在知行合一中实现法治思维能力的全方位提升,才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加速法治社会建设,并在高水平领导干部队伍引领下提升社会民众法治素养,使其更好地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坚定干部法治信仰,培育干部法治认同

  新时代背景下,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需要坚定干部法治信仰、培育干部法治认同,只有领导干部从内心真正信仰法治,才能在工作学习中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才能在法律之上的自觉实践中做到依法办事,真正为群众与社会服务。一方面,领导干部应深入了解法治基本理论,在学习教育中养成基本的法治理念,转变自身人治思想模式,牢固树立法治权威,以法治底线要求自己,将个人行为严格控制在法律框架内。在此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为领导干部学习研究提供有效途径,结合必要的制度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定期开展学习,并时刻以法治理念要求自己,在制度引领和行为准则的规范下促使领导干部深化法治理念,自觉将维护法律尊严、保证法治实施相结合,不断为巩固自身法治信仰提供保障。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需要认清自身发展地位,在深入理解各级各类关系的基础上深化法治理念,形成对法治文化的深刻认同。领导干部应坚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明确自身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职责与权利,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深刻认同的基础上自觉“尊学守用”,在持续坚定法治信仰的基础上,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效实践贡献力量。

  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干部法治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从领导干部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刻开始便教育引导其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新时代背景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落实,加之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形势的发展,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已成为首要任务。各级党组织应不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与教育培训系统化引导中,全方位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其一,各级党组织应完善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将学习培训融入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将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将其设置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以此结合健全的制度规划、严格的学分考核、科学的奖惩安排,为领导干部提供养成法治思维的系统化途径,激发领导干部学习研究主动性,促进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思维能力的有效提升。其二,各级党组织应丰富教育培训内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培养工作,切忌仅以法律、法条为主,应辅以必要的法理知识、案例分析等内容,帮助领导干部真正理解法治理念,避免出现曲解或误解法条规定,以及无法认同法治文化的情况。其三,各级党组织应创新教育培训形式。由于领导干部个人的法治理念与法治素养等皆存在一定差异,加之日常工作安排较多,因此,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时间提出差异性需求。基于此,各级党组织应围绕不同主题展开教育培训,为有需要的领导干部提供选择机会,有针对性地在学习研究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应创新培训形式,结合主题党会、专题讲座等线下教育培训与网络课堂、法治专题培训平台等线上培训,打破传统教育培训时空局限,在混合式培训中激发领导干部参与积极性,在多元协同中提升培训实效。

  持续完善法治实践,锤炼干部法治能力

  在领导干部树立法治理念、掌握法治理论的基础上,要想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需要组织相关实践锻炼活动,并持续完善法治实践,在领导干部的科学实践中践行法治,才能真正做到在法治层面的知行合一,才能持续坚定法治信仰、锤炼干部法治能力。一方面,对组织机构而言,应明确权力职责划分、健全法治运行机制,为领导干部的法治实践提供有效遵循,保障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全面提升。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应提拔重用在法治实践中表现优异的领导干部,使其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实践的积极性,结合职责规范与法治监管,锤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促使其在知行合一中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自身而言,应积极参加法治思维教育培训,在掌握法治理论知识、树立法治理念的基础上,明确自身职责、坚守法治底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依程序办事、带头践行法治,在依法办事中锤炼自身法治思维能力,在积极实践中实现知行合一。如此,只有结合必要的法治实践,领导干部才能实现个人法治思维能力的全面提升,并能真正在法治理念践行中服务好人民群众。

  有效强化权力监督,优化政治生态环境

  法治环境、政治生态是影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外部条件,是保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的客观基础。因此,需要强化权力监督,在政务公开中优化政治生态,健全考评体系,在法治考核中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应强化权力监督,在多元参与中打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政治生态,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创设健康和谐的法治环境。为此,各级党组织应持续完善制度健康,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求领导干部的工作学习全程接受组织、人民、司法等监督,将权力置于法治范围内,在政务公开中规范权力行使,以此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从而在全过程监管中营造健康的法治环境,保障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应健全法治思维能力考评体系,以评促改地全方位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为此,各级党组织应创新考核评价方式,针对不同职级的干部制定不同考评指标、设计不同考评模式,在分级分类实施中全方位考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在此过程中,强调对领导干部工作过程、法治理念养成的考核,在动态化监管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依托责任机制的完善,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追责问责,在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中助推领导干部树立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作者系中共宁阳县委党校,讲师,教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