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文要求

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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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记者吴雨李延霞)记者14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强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根据通知,银行保险机构要保障金融资产和重要数据安全,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要合理采取差别化支持政策,及时摸排在建项目、授信企业的受灾情况,主动联系受灾客户,提供精准服务。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银行机构强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灾区交通、燃气电力、农田水利、排洪防涝等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做好个人客户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受灾地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养殖企业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发专项救灾信贷产品。

  通知提出,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受灾地区经营主体灾后重建、生产恢复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引导保险资金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提供长期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