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政绩观 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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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

  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和格局境界的集中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蕴意深远,饱含了对领导干部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嘱托。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彻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从自身做起,示范带动干警队伍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创造不负人民、不负历史、不负时代的司法业绩。

  一是把锤炼党性作为安身立命、干事创业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对法院干部而言,心无旁骛抓好审判主业、带出过硬队伍、从严管党治院就是讲党性。要树立科学的大局观,牢记“国之大者”,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将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事业,自觉将司法工作放到中心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坚持以全局谋划法院一域、以法院一域服务全局。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围绕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和市委“两大跨越”“产业兴市”“十大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原农谷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齐心协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市中院推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意见》,构建保护农业种业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制度机制,全力护航中原农谷高质量发展。要科学设定发展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始终保持司法定力,尊重司法规律,不搞贪大求洋、急功近利,不做华而不实的“盆景”。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政治能力铸魂工程、专业素质强基工程、司法政务规范工程,实现法院工作与全市整体工作同频共振,力争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二是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作为最大的业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领导干部必须恪守初心使命,牢记人民群众是“阅卷人”、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最终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执行好涉民生案件。践行“小标的大民生理念”,常态化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深入开展“豫剑执行”“百日攻坚”等专项活动,集中攻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骨头案”“钉子案”,共执结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9.03万件,执行到位9.19亿元,最大限度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将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信访工作重塑性改革,依托集约化大信访机制,以信息化方式规范信访管理和信访事项办理,坚持做到“有访必复”。树牢“办信就是办案”理念,坚持“一把手”阅信、带头接访,认真对待每一起信访案件,在信访案件办理中力争做到仁至义尽、止于至善。截至7月底,在涉诉信访问题专项化解行动中,新乡法院化解率达52.46%,排名全省第二位。

  三是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创造真正的业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要创造利国利民的真业绩,必须力戒空疏,力戒肤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必须真干实干、抓实抓细,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滴水穿石、善作善成。大兴调查研究的作风。深入基层法院、基层法庭进行实地调研,分析制约法院发展的实际问题,对薄弱落后法院进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切实夯实基层基础。为保证调研结果准确客观,运用司法大数据和精细化的审判执行监管,开展压案不立、虚假填报等美化指标行为专项整治,宁要真实的落后,不愿虚假的先进,务求全面掌握司法审判工作现状,为精准研判、科学决策提供真实数据支撑。锤炼狠抓落实的作风。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抓好党组决策部署事项的落实、跟踪、督办,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做到件件有落实。坚持动真碰硬,建立科学合理、符合规律的考核评价体系,每季度开展全员考核,拉开考核评定等次和绩效奖金分配档次,让能干苦干者脱颖而出,让态度不积极、成绩落后者调整改进,让不能干不想干的淘汰出局,引导广大干警向上向善、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