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发放社区矫正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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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市司法局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代表发放社区矫正工作证。8月1日起,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统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颁发仪式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代表学习了《关于全省统一配发社区矫正工作证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司法局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持证执法提出要求,一要牢固树立执法理念,培育执法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二要全面提高执法素质,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执法水平、业务能力,完善知识结构,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三要严守工作纪律,依法使用证件,牢牢守住纪律红线、底线,廉洁底线,切实树立起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良好形象。

  社区矫正工作证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证明身份、开展工作的权威证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社区矫正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和解矫、办理社区矫正事项审批工作、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对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对象的查找工作时,应当出示社区矫正工作证,表明身份,接受监督。同时,在退休、调离社区矫正工作岗位、辞职、辞退、解聘等情形时应当及时收回社区矫正工作证,办理注销手续。

(程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