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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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人民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旅游产业复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研发、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协调推进会议精神,研究确定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研究通过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研究通过了关于审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实施方案。会议研究通过了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发展规划建议〉的通知》的意见。
王乐新强调,审议意见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载体,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意志的反映。要注重规范,在交办审议意见时,一并交办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要抓好督办,委员会要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对审议意见所提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要高度重视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集中优势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发挥牵头作用、强化沟通对接,全力以赴共同完成好协同立法工作任务,为推动卫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