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为民理念
让城市执法更具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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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执法为民,平衡好情与法,让城市执法更有温度。一方面,城市执法要坚守“法”的底线,执法工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执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是城市执法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城市执法要饱含“情”的温度。执法者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以公平为念而毋忘慈悲,以严厉的眼光对事,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只有突破机械生硬与放任无为的两端,才能让执法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坚持执法为民,变管制为服务,让城市执法更有效果。作为城市执法者,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第一位,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就是要求执法人员改变执法观念、改善执法方式,完成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变,在开展城市执法活动过程中,主动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将服务贯穿执法活动全过程,促进管理效能提升。

  深化执法为民,构建共治共享,让城市执法更有共鸣。要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建设城市文明,既要为民而创,更要依民而创。一方面,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只有民众参与其中,城市管理才更有力量。另一方面,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不仅可以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也可以倒逼执法部门转变,有助于塑造担当有为的服务型执法队伍。

(彭晓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