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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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各项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整改推进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督察整改和绿色转型发展。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把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体现在狠抓落实上,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新乡市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边督边改、分解落实、督查督办、验收销号、追责问责、信息公开、长效监管等8项工作机制,对各项整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全口径调度,不定期开展现场核查抽查,联合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对重点问题进行现场调研指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制订了《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新乡市纪委监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督察组移交的3起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实事求是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相关问题已全部查清,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53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扎实推进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效
(一)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上年下降0.6%,改善率居全省前列,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提升3个位次;10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年均值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水质优良比例达80%,为近年来最好水平,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双碳”(碳达峰、碳中和)引领,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治理,努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一是扎实推进“双碳”工作。我市编制了《新乡市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并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库,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对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2022年,我市共实施节能降碳重点项目6个,总投资3.42亿元,全年约节能5.75万吨标准煤;全市77家重点用能单位中,已有43家实施83个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累计节能27.9万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61.7万吨。二是加快结构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方面,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对化工行业园区、产业集群开展综合整治,2022年完成治理任务11项。能源结构方面,积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供热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完成治理任务12项;火电、煤炭、建材行业清洁运输比例均已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国有企业新能源运输车辆比例超过50%;城市建成区在用公交车清洁能源比例达到100%。交通运输结构方面,完成了心连心化工铁路专用线三期扩建项目和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公司专用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建成濮卫、兰原、新晋、鹤辉4条高速公路并实现通车;投入使用“新乡市货运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平台”,规范重型柴油货车管理;加快城市外环路建设,老107与新107国道连接线全线通车,缓解重型柴油货车穿城对市区空气质量的影响。三是严控“两高”项目。召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梳理核实“两高”项目的通知》,建立了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库,实施动态调整。建立“两高”项目逐级会商联审机制,市发改、工信、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四部门联合把关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空间规划、能耗“双控”、煤炭消费替代、碳排放、区域污染物削减等因素,严格审核新建“两高”项目。四是开展绿色示范创建。我市2家矿山企业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2022年绿色矿山企业现场验收评审;辉县市、获嘉县、原阳县、平原示范区已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全市5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截至2023年4月,全市已有6个县(市、区)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验收,建成率50%,超额完成水利部要求的目标任务,目前,新乡县、延津县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②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印发《新乡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全市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目标任务。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卫辉市东关污水处理厂、原阳县污水处理厂、延津县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印发《新乡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清淤改造及雨污分流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实施城市“里子工程”,截至今年4月,市区完成管道清淤490公里,清挖淤泥22万立方米,修复错混接地下管网1078处。制订《新乡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完成18条城市黑臭水体和8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制订《新乡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对全市118个涉农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治提升3个,新增完成16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建成投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处理规模达3700吨/日,另外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新乡市飞灰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正在建设。实施辉县市、封丘县、卫辉市、原阳县和获嘉县5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改造升级养殖场1000多家、购置设备600多台套,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
三、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我市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持目标导向,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一是坚持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用好督察整改成果,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壮大督察成果,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三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