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
免收投标保证金助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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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活动的惯例,而企业因缴纳投标保证金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且占用周期长,一些中小微企业为了多投标不惜向银行或社会机构借款来缴纳保证金,不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为了进一步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于2022年11月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免收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明确鼓励和支持招标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免收投标保证金。对一些重大项目、确需收取的,全面推行保函(保险)、信用承诺方式替代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此举使近30年的投标缴纳保证金制度成为历史。
自免收投标保证金办法实施以来,在简化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消投标保证金后,或使用保函(保险)、信用承诺等方式,可避免缴纳、退还等繁琐流程,由过去平均需要耗费31.5天到现在几分钟就可完成,极大地压缩了办理时间。截至目前,共有216家投标企业通过信用承诺方式免缴投标保证金1.87亿元,涉及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5.23亿元。经测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取消后,每年可为企业至少减轻8亿元的短期资金周转负担。
政策的实施,还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以往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缴纳金额通常为5000元至80万元不等,金额较大,易滋生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等问题,免收投标保证金将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问题,推动清廉新乡建设。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把“为企业轻装上阵再减负”当作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办法,大力提升企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